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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要远离伪信士的行为
伪信士的行为有三个特征:
(一)不说话则已,开口说的都是谎言。天仙远离他们,恩典不降临在他们上。经上教我们识别假话是:说话而又举证的人必定是说慌者。
(二)不拿约会则已,一拿约就失约。至圣ﷺ说:“谁失去与人的约会,真主就失去对他的约会。”因为所有的约会都是凭着真主。
(三)没有优良的品格,不忠实于寄托物。他侵吞财产,凡是非法的财产都敢使用。所以,真主赐给的一切都要想到是有义务的,没有口唤的东西不能拿,没有口唤的东西不能用。忽略这些的往往是有钱人,至圣ﷺ说:“火狱里都是有钱人和干罪的人”,因为有钱人忘记了自己是真主的保管员,在教门的每一件事情上、在养育孤儿上、在所有善的事情上都有责任,他把真主赐的钱财认为是自己挣来的,以为是用他的本事、凭他的机遇拿来的,是他的私有财产,喜欢怎么用就怎么用,喜欢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,那么在真主那里就成了贪污犯,后世当然要下火狱。
对于每个人,一切行为都决定着自身的归落。因此在交还寄托物上必须具有很好的品格,忠实于寄托物,并且一定交清。谁忠实了寄托物,真主就给他脱离,给他应得的恩典和回赐,谁在寄托物上不忠实,就失去了他所行的一切。要经常命人行善、止人作恶,要按照圣传真道的家规来要求自己,即“存好心、说好话、做好事,当好人,爱教门,如得人。”
经上说:“每个人只承担自己的罪过不承担别人的罪过。”这是对于外道(كافر)而言。作为穆斯林,若没有尽到责任,不交还寄托物,别人干罪不制止,最后因牵连也同样有罪。对儿女不教育,结果他们干罪变成外道(كافر),做父母的脱不了干系,在责任上没有交还寄托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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